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辦〔2018〕26號)《中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中山市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中經信〔2018〕824號)等文件精神,現組織開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發展資金(支持首臺(套)研發專題)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中山市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裝備制造業企業。
(二)申報產品應屬于《中山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0年版)》(附件4)的最末級目錄相對應的產品,且于2018年度或之后實現銷售(對于單臺(套)產品售價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重大技術裝備可放寬至2017年度或之后)。
(三)成套裝備售價在50萬元(含)以上,單臺裝備售價在20萬元(含)以上,總成、核心部件首批次售價在10萬元(含)以上。
(四)申報產品應具有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已授權或已進入實審階段的發明專利,不得為外觀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內容必須與申報產品技術密切相關)。
(五)成套裝備產品的自主化率(即成套裝備產品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采購國產化的設備及部件價值量占整套裝備價值量的比例)必須達到70%以上。
(六)同一申報單位申報多個產品的,所用專利應不存在重復使用的情況。
(七)同一申報單位,同一末級目錄不得重復申報。
(八)已獲得國家、省、市專項資金支持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不能重復申報相應專題。
二、扶持方式和標準
對于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產品,原則上按照單臺/套/批售價的30%給予獎勵。成套裝備獎勵最高不超過700萬元/套,單臺設備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臺,總成或核心部件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批。
三、申報材料
(一)資金項目申請表(附件1)。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
(三)產品銷售合同。合同簽訂時間應為2018年度或之后,并包含技術合同,如無單獨技術合同,則應提供能夠反映裝備技術要求、核心技術參數的佐證材料復印件(核心技術參數應包含《中山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0年版)》中對應目錄參數)。如合同為外文,須翻譯成中文,否則視為無效。對于單臺(套)產品售價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重大技術裝備,合同簽訂日期可放寬至2017年度或之后。
(四)2018年度或之后開具增值稅發票復印件及對應的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如有多張發票/匯款憑證,須提供相應的發票/匯款憑證匯總表格)。對于單臺(套)產品售價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重大技術裝備,開具增值稅發票及銀行匯款憑證日期可放寬至2017年度或之后。
(五)專利證明材料。須提供與申報產品核心技術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如專利已授權,須提供專利證書和專利正文、附圖等內容的復印件;如專利進入實審階段,須提供實審階段證明材料和專利正文、附圖等內容的復印件。(2)須提供發明專利內容與申報產品核心技術的關聯性說明。
(六)產品檢測報告及相關材料。
1.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具體要求如下:(1)應由省級以上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在2018年度或之后出具的規范性、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品檢測報告。(2)報告須加蓋省級以上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標識,且應包含“CMA”或“CAL”或“CNAS”檢測標識。(3)報告對目錄要求的全部性能技術參數進行檢測,且檢測結果符合要求。(4)船舶、海工裝備、通用航空、軌道交通等裝備產品應提供行業內公認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報告。(5)檢測報告為外文的,須翻譯成中文。(6)如省級以上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暫時無法出具檢測報告的,申請企業應予以說明,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和其它質量檢測報告。(7)檢測報告中應體現檢測產品的照片和銘牌。檢測報告檢測產品與申報產品不對應的,應提供充分的證明材料,證明檢測產品與申報產品的一致性。
2.出具檢測報告所發生費用的發票復印件。
3.現場檢測的照片或視頻佐證材料(照片或視頻應體現檢測人員現場檢測情況)。
4.檢測機構資質及相關介紹(包括檢測機構資質說明,檢測許可范圍等)。
(七)產品技術查新報告復印件(查新報告查新點應與申報產品核心技術及核心發明專利相關聯)。查新報告出具時間應為2020年度或之后,查新內容應與申報產品核心技術密切對應,或其他可說明裝備產品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的其他材料。
(八)用戶使用報告復印件。報告內容須體現用戶的實際使用評價。
(九)申報產品現場使用的彩色照片(包括產品全貌和銘牌)。
(十)申報產品立項和研發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含立項報告、研發過程、研發經費支出等內容)。
(十一)申報產品對應的企業或行業生產標準有關材料(企業標準應按要求進行備案,須包括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各項標準,如產品尺寸、技術要求、性能參數、質量控制等)。
(十二)成套裝備產品須填報主要設備、關鍵零部件及系統清單(見附件2-1)和進口主要設備、關鍵零部件及系統明細表(見附件2-2),并提供進口主要設備、關鍵零部件及系統的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
(十三)如存在關聯交易,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供相應說明。包括交易雙方(多方)股權結構等關聯情況、第三方出具交易產品價格公允性報告。不得虛報產品價格,并簽署價格真實性承諾函,交易雙方不能存在股權控制關系。
(十四)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
(十五)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包含經辦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文件(當經辦人為法定代表人時)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當經辦人為非法定代表人時)。
四、注意事項
(一)每個申報項目全套申報材料應當編寫封面(附件5)、目錄及頁碼,按申報材料排序統一裝訂成冊,并在材料側面加蓋騎縫公章,做到要件齊全、材料排序正確、裝訂簡潔大方。
(二)材料中所有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材料復印件必須清晰可見,若重要信息無法辨識則視為無效。
(三)申報單位要保證上報材料真實可靠,保證近年來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并填寫承諾書(附件1),如經專家評審、審核發現材料弄虛作假,將取消申報資格并將該申報單位列入財政資金申報黑名單目錄。
(四)項目單位所在鎮街工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后,應在資金項目申請表、二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處填寫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若無審查意見或公章,均視為不同意推薦上報。
五、申報流程及截止時間
(一)項目申報材料采用網上填報和紙質文件報送兩種方式同步進行。項目申報單位在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6點前登錄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網http://fczj.zs.gov.cn/填報有關信息,并向項目所在鎮街工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裝訂成冊)。
(二)各鎮街工信主管部門登錄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資料進行初審并推薦至市局,同時在推薦項目的紙質申報材料上加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前將申報材料和鎮街項目匯總表(附件6)報送我局裝備工業科(地址:松苑路1號市政府大樓405辦公室)。各鎮街要對推薦上報的項目做到100%實地查驗,對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上報。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0日